各教学单位、菏泽校区(分院):
为进一步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迎评促建相关准备工作,根据校(院)工作安排,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:
1.按照《关于核对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及补充完善部分专业材料的通知》(附件1)要求,校(院)现组织开展2022级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核对、补充完善部分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工作,拟定于下周一(10月23日)开始集中办公审核,具体安排见附件1。
2.按照《关于开展本科实验室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附件2)要求,校(院)拟于2023年10月23-25日对本科实验室工作进行检查。请各单位根据时间安排,配合做好实验室检查工作,确保及时提供相关材料。
3.按照《关于开展教学实践基地检查的通知》(附件3)要求,校(院)拟于2023年10月23-25日开展教学实践基地检查,请各单位配合做好本学部(学院)教学实践基地检查工作,工作做细,责任到人,确保现场检查工作顺利完成。
4.请各单位按照《关于学部(学院)提交审核评估工作流程图等相关材料的通知》(附件4)要求,制定审核评估工作内部流程图,落实责任到人;并按通知要求于10月25日前将自评报告、人才培养汇报PPT、审核评估工作流程图提交工大云盘“审核评估2023”各学部(学院)所属文件夹。
请各单位及时查阅以上通知,并按照通知要求,高度重视,狠抓落实,扎实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相关准备工作。
附件1.《关于核对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及补充完善部分专业材料的通知》
附件2.《关于开展本科实验室检查工作的通知》
附件3.《关于开展教学实践基地检查的通知》
附件4.《关于学部(学院)提交审核评估工作流程图等相关材料的通知》
评建办
2023年10月22日